关于申报2013(上)平台建设费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类专项资金中平台建设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校行字【2009】51号)文件要求,本学期平台建设费设备购置计划申报时间为3月12日至3月22日。请各单位通知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及设备清单(请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平台建设费设备购置计划申报相关表格”),各单位审核后汇总(含设备清单汇总表),于3月22日下午17点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电子档1份,纸质档1份),逾期不再受理。使用平台建设费购置设备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否则不予办理验收、报销手续!谢谢合作!
特别提醒:
1、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12]488号),我校固定资产划分标准已经调整。见 “关于固定资产、低值耐用设备划分标准调整的通知”。
2、各单位于2012年11月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平台购置计划已被安徽省相关部门返还。望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按上述通知精神把返还的平台购置计划统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并入本学期的平台计划中,由各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3、返还的平台购置计划见附件 “政府采购平台”。需要原电子档、纸质档的单位请与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803665)。
附件:政府采购平台.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