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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到期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3-07-10 14: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科研项目的申报、审查、结题等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有关管理规定要求,对我校既往未结题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统一的结题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3年6月到期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含延期等项目)均在本次结题范围之内。不能按计划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通过网上填报系统提交延期报告并说明原因,经审核后报教育厅批准。
    二、结题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结题实行网上填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中期检查数据填报(7月10—7月16日)。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ahsr.edu.cn/srmis/),在本单位(淮北师范大学)名下实名注册并登录(以前在该系统中实名注册的账户可继续使用),选择所承担项目的年份查询立项项目,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补充填报项目中期检查数据,并提交科技处审核确认。
    2、结题数据填报(7月16—7月24日)。待学校科技处对中期检查数据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填报项目结题数据。附件材料(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同时上传填报的结题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申请人填报完成后,提交科技处审核确认。
    3、材料上交(7月24—7月29日)。各项目负责人请将结题报告(一式2份)和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复印件,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上报科技处。各项目负责人请务必于2013年7月29日前上报所有结题验收材料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4、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事项
    1、请各结题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期检查及结题填写指南(申请人)》(附件1)的各项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填报操作。
    2、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3、不能按计划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上报科技处,可以延期,但最长只能延期一年,已延期的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营文娟、滕井通
    联系电话:3802271
 
    附件:
 
 
科技处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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