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财[2013]196号文件精神,就2013年度我校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范围
按照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财会[2013]1268)文件执行。
二、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按《安徽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见附件2)有关条款执行。
三、指标职数
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指标职数为1人,申报人数超过1人,由职改办组织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上报时间
9月16日下午下班前请将申报材料报送校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电话:3803218
联系人:李景刚
附件一:《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3]196号).rar
附件二:《安徽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doc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