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青年科研项目(自然科学)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我校青年科研项目(自然科学)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即日起开始启动,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具体如下:
一、2013年度校青年项目(自然科学)中期检查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青年科研项目资助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对2013年度校青年科研项目(自然科学)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2),并附有关成果复印件与《报告》一并装订成册。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单位审查后于12月5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按校青年科研项目管理规定,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止该项目的第二批拔款,并追回第一批拔款,二年内停止其其他任何项目的申报;等额扣除该单位2014年度新项目的申报指标。
二、2012年度及以前校青年立项项目(自然科学)结项验收
1、申请验收和鉴定的成果必须标注“淮北师范大学青年科研项目资助”。
2、科技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淮北师范大学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的计划,进行认真评审和鉴定,并在《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3)结项审定意见栏内签署结项意见。为有利于提高评审和鉴定质量,必要时可请校外专家参加评审。
3、对于按期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将成果资料汇编成册,送交一份给科技处存档。2012年度立项的青年科研项目,如果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1年,已延期的未结题项目不再给予延期。对没有正当理由不予结项的,停止该项目后续经费资助,而且不予受理其它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
4、对不宜公开出版或发表但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确认成果质量比较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价值的研究成果,经科技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结项。
5、申请结项验收的请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一份,单位审查后于12月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3802271(成果科)
联系人:营文娟、滕井通
附件:
科技处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