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跟踪检查的通知》[皖财监函〔2013〕565号]精神,请各相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及时做好我校2013年高校自然科学项目科研经费执行情况报告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及时填报安徽省高校省级自然科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一、二(见附件2)。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发生重大事项和延期、逾期项目要报告说明。
2、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2月1日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份报科技处成果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邮箱ttt7510@163.com,科技处将于12月2日报教育厅。
3、请各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按计划合同实施,省财政厅将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及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抽查。
附件:
科技处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