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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中心)安全隐患防控点排查及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4-01-08 10:08: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实验室(中心):

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公通[2013]104号】和淮北师范大学办公室文件【校办字〔201314号】精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研究决定,在2014年寒假前对各实验室(中心)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各实验室(中心)安全隐患防控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检查和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实验室(中心)的水、电、气存在的安全隐患;防盗措施及危险化学废物、放射性物品和剧毒物品的存放。

2、实验设备的防潮、防冻、防热、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等。

3、大型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4、对于寒假期间计划开放的实验室房间,要落实安全责任人。

具体安排如下:

12014113日前,各实验室(中心)开展安全隐患防控点排查及措施制定工作。以实验室(中心)为单位,填写“201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中心)安全隐患防控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见附件1),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实验室(中心)安全自查报告,于2014114日上午下班前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纸质、电子档)。

22014115日下午3点开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专家组对照各实验室(中心)提供的“安全隐患防控点”现场检查。

 

附件:201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中心)安全隐患防控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四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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