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我校定于今年4月份对部分拟报损、报废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对仪器设备进行清查,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对符合报损、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按照购置先后顺序分别填写“淮北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类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申报表”和“淮北师范大学低值耐用类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申报表”。
2、申报拟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要集中存放,以便统一鉴定。单价1万元以下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及教学、科研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等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单价1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鉴定专家组进行技术鉴定。
2、申报拟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要集中存放,以便统一鉴定。单价1万元以下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及教学、科研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等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单价1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鉴定专家组进行技术鉴定。
3、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工作,并于4月28日之前将报损、报废申报表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4、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经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批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根据有关批文通知各单位调整仪器设备台账,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