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教师:
2014年度“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研究范围
1.外国文学研究2.语言学研究3.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4.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5.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6.文化与跨文化研究7.教师发展研究8.双语词典编撰研究9.多媒体、网络教学研究
二、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2.青年项目
三、项目申请人条件
1.申请一般项目者,应具有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同研究领域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3.申请人每年仅限申报一个项目,之前申请获批但未结项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项目管理机构
1.本项目管理机构为“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管理领导小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公机构“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2.专家评审组。根据学科分类设立,负责评审。3.结项鉴定组。负责项目结项鉴定。
五、项目申请
申请人于当年申请有效期内登录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网站(www.sflep.com),进入“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专栏,下载填写《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在申请有效期内(以邮件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邮件地址:kyxm@sflep.com。同时还须提交同样的纸质《申请书》与相关材料。
六、项目评审
1.资格审查。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评。2.初评。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评。3.会议评审。对初评通过项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建议立项。4.复核审批。管理办公室对初评和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报请管理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七、项目立项、中期评估、结项
1.通过项目评审的,管理办公室向项目申请人发出《立项协议书》,正式立项时间以《立项协议书》发出之日的下个月1日算起。2.项目周期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实行项目中期评估制度。3.立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须经结项鉴定组鉴定方可结项。
八、项目经费发放
立项项目根据其类别、规模、学术价值等,享受相应的资金资助。经费分两次发放,签订《立项协议书》后发放经费总额的60%,其余40%经费在中期评审通过后再发放。
九、项目成果
1.以专著或教材形式结项的项目,外教社择优出版。2.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项目,外教社择优向相关外语类期刊推荐发表,或择优以论文集的形式结集出版。
十、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十一、请我校申报该项目的教师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八月上旬报送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王启伟 联系电话:3803050 电子邮箱:hbsdskc@126.com
人文社科处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