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7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结合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