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淮北师范大学学术骨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学校拟从校级博士立项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优秀青年教师中遴选一批学术骨干。各学科在遴选时,应充分考虑二级学科的分布,以促进学科的均衡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和学术业绩突出;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3)2011年9月以来,在本学科SCI二区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理工科),或在学科约定的权威性期刊(本学科专业期刊排名前5名,由各学科认定)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
(4)2011年9月以来,至少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厅级科研项目2项。
2、基本要求
(1)聘期内,完成160学时/年教学工作量;
(2)聘期内,理工科的学术骨干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人文社科的学术骨干须在学科约定的权威性期刊(同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
(3)聘期内,理工科的学术骨干须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人文社科的学术骨干须获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1项。
3、聘期及待遇
(1)聘期5年。聘期内要求完成的学术论文用作科研考核,不得申报科研论文奖励,否则取消学术骨干资格;
(2)聘期内,基本工资按一级副教授标准套发,绩效工资按内聘副教授标准套发(如已具有副教授职称,按现有职称兑现),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30万元(其中10万元考核合格后发),科研启动费15万(其中5万元考核合格后发)。原博士服务期内的相关待遇不再享受。
4、提交材料
(1)淮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岗位申请表(从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优秀人才计划”栏下载)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通过OA系统邮箱发送);
(2)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中文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SCI二区及以上论文需到相关部门检测),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上述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9月22日下午5点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803285
联 系 人:黄飞 王胜军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