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省规划办决定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2013年以前(包括201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的预算表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方法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请从安徽社会科学网下载)。对不提交《年度检查表》的项目负责人,省规划办将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不提交的将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2013年以前(包括201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的预算表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方法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请从安徽社会科学网下载)。对不提交《年度检查表》的项目负责人,省规划办将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不提交的将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2、请主持相关项目的老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我处邮箱,并于11月20日前报到社科处办公室。
另外,如项目主持人有优秀成果,社科处将积极做好《光明日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稿件的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联系电话:3803050, 联系人:王启伟。
另外,如项目主持人有优秀成果,社科处将积极做好《光明日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稿件的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联系电话:3803050, 联系人:王启伟。
电子邮箱:hbsdskc@126.com
人文社科处
2014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