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83号)(附件1、2)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认真填写《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并于10月11日之前报教务处教研科(380224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皖教秘高[2014]83号
附件2:皖教秘高[2014]73号
附件3: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