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做好清理校园“小广告”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美化校园环境,现将进一步做好清理校园“小广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关于调整清理校园“小广告”责任分区的通知》(校办字〔2013〕4号)要求,对本单位承担责任区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
二、美术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4个学院原责任区的本次清理工作暂由校团委负责。
三、各单位须在今天(11月10日)18:00前完成本次集中清理工作,并做好日常维护、保洁。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检查。
附件:关于调整清理校园“小广告”责任分区的通知(校办字〔2013〕4号)附件:.zip
淮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