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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5-01-22 12:22: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2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将我校2015年度教育厅项目申报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不超20万;
    2.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6万。
    高校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由学校自行遴选立项,主要支持年轻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经费从校高等教育提升计划专项经费或高校自主科研业务费中列支。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此类项目旨在培育提升高校教师承担国家级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通过协同创新,实现高校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或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鼓励高校、企业和产业联盟间围绕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创新和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重大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倾斜。
    2.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此类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限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高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三、申报限额情况
    1. 我校的申报名额基数为35,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10项。
    2.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3. 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等项目),以及承担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的上述项目。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登录到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下载2015年高校科研项目申报书,申请书电子版不需教师本人上传。
    2.对于申报重大或重点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速将申报书的合作单位所在活页盖上对方单位公章(非院系章),未盖对方单位公章仅口头报科技处将视为无效合作,不参与校内遴选。
    3.申请书第九项第1条中的所在单位审查意见由所在院系提供,科技处审核。第八项2个专家推荐意见也请在电子版本中填写完整的推荐人姓名等信息。
    五、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于下面时间截止前安排好申报遴选事宜,具体为:
    1. 3月2日,各单位将项目申报书样本一式一份报送到科技处。
    2. 3月4日至3月12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和公示。
    3. 3月6日至3月12日,申请书提交。各类别项目须提交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装订)和电子申请书,相关重要附件材料也须电子化。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清单(附件2)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4. 3月15日,科技处审核后上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磊
    电  话:3803235,13905612521
    Email:kjc3235@qq.com
 
科技处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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