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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的通知

作者:校纪委 发布时间:2015-01-30 16:30: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委三十条规定的要求,现将我校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的要求通知如下:
    1、全体党员及党员干部在春节期间,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勤俭节约,文明过节。
    2、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3、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公车私用。
    希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现象和行为, 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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