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师范大学第一次党代会2015年年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各党总、党委各部门:
学校第一届党代会年会拟定于2015年3月18日举行。根据《中国共产党淮北师范大学代表大会常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骨干作用,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学校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现就做好本次年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围绕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本次年会的主题,在全面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就以下几个方面向大会提出提案:
1.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学校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5.其他应在校党代表大会上提出解决的问题等。
二、提案征集办法
1.提案人须是党代会正式代表,一个提案由一名正式党代表提出,并有2名以上(含2名)正式党代表联名附议。提案人及附议人须填写《中国共产党淮北师范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2015年年会提案表》(见附件),并亲自签名确认。党代会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如有提案,可通过党代会正式代表提出。
2.提案应一事一案,一个提案表只能填写一个提案(可附页),包括案名、案由、案据和方案等。
3.提案表须一式两份,应规范、认真填写,内容表述应简练、准确,做到事项清楚、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与措施须具体详实,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三、提案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起至3月18日。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和处理
1.各代表团负责组织征集本代表团党代表提案,并指定专人办理本代表团提案具体事宜。
2.各代表团汇总本代表团提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文本统一送交学校党委办公室,同时通过OA办公系统邮箱报送。(联系人:招瑞英 ,联系电话:3802206)。提出提案的党代表可以在提案征集时间截止前要求撤回提案。
3.学校党委办公室收到党代表提案后,进行审查、登记、分类、整理,并由校党代会年会筹备工作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党委审定立案。凡经立案的提案,由年会筹备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按提议、建议或一般性意见交相关部门处理,并通知提案人。
五、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提案征集工作,要动员广大党代表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学校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全体党代表要积极参与提案工作,立足学校建设发展大局,认真学习,深入调研,确保提案质量,力争使所提提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符合学校科学发展要求。
特此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