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2.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3.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每个假期前要认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师生假日安全教育。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从4月6日(星期一)开始,我校实行夏令作息时间。
学校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