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淮环函〔2015〕198号《关于推荐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专家》的通知,现就我校环境应急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环境应急专家的组成与条件
(一)环境应急专家由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法学、环境评估、水处理、化学、化工、公共卫生、毒理、气象、土壤、水文、信息等领域(专业)的市内外知名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
(二)环境应急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2.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3.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现场处置和管理经验。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除外),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各类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相关活动。
二、环境应急专家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淮北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专家推荐表》(附件),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及电子件报送科技处计划科。
联系电话:3803235
科技处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