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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5-06-05 09:05: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5〕4号)等有关要求,我校将对到期未结题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统一结题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约定 2014年12月到期(含延期)项目均在本次结题范围之内,不能按计划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通过网上填报系统提交延期报告(已延期项目不能再延期)并说明原因,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报科技处。
    二、结题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结题实行网上填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中期检查数据填报201565—6月8日)。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ahsr.edu.cn/srmis/),在淮北师范大学名下实名注册并登录(以前在该系统中实名注册的账户可继续使用),选择所承担项目的年份查询立项项目,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补充填报项目中期检查数据,并提交科技处审核确认。
    2、结题数据填报201569—6月18日)。待学校科技处对中期检查数据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填报项目结题相关内容,内容应真实、准确。附件材料(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申请人填报完成后,提交科技处审核确认,经确认后再自行打印装订。
    3 、材料上交2015622—6月23日)。请一般项目(包括自筹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将纸质材料(结题报告、项目申请书、成果等)装订一式两份,重大项目负责人将纸质材料装订一式五份,《高校申请结题省级自然科学研项目汇总表》等经学院审核后统一上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高校申请结题省级自然科学研项目汇总表》电子档通过OA发送至滕井通信箱,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三、其它事项
    1、请各结题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期检查及结题填写指南(申请人)》的各项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填报操作。
    2、一般项目(包括自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教育厅委托安徽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进行,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查看项目结题验收进展情况。
    3、请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项目验收推荐专家信息表》,通过OA发送至滕井通信箱。
    4、对于部分已经在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结题信息,学校已通过审核,但未提供纸质材料的项目负责人,请按照通知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参与本次结题工作。
    四、联系人
    营文娟    0561-3803235      滕井通   0561-3807507
    附件:
 
科技处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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