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考核范围
教育部社科司《2015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相关内容(具体参见附件《2015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
各学院自行确定考核方式,命题工作要执行教务处相关规定。
(三)考核时间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本学年《形势与政策》课程的考核工作原则上在第16周进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按照考试安排参加考试。
(四)考核的组织与检查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核、阅卷及评分工作。考核工作完成后,对于教学活动的有关资料及成果要及时汇总、整理,建立相关资料档案。党委宣传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对学生答卷及评分情况进行抽查。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