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中心(室):
依据皖教秘高【2015】77号文(见附件),我校可以申报一个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我校被列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实验中心都可申报。望具备申报条件的实验中心积极申报,具体申报事宜请联系吕振,联系电话:3803617 或1360561859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