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查处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监察厅有关通知精神,9月17日,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纪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5]190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将按照通知精神,在中秋国庆期间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3801225,3803252
监督邮箱:jwhbsd@126.com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