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日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规办函[2015]5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过程管理,敦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高研究成果质量,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2011年以后(含2011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检查范围:2011-2014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检查范围:2011-2014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检查内容:课题的进展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的工作,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检查表、项目成果装订在一起)报送社科处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hbsdskc@126.com。
附件:1、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检查表.doc

人文社科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