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出版物年度审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内出版物的管理,规范与净化校内出版物的出版发行环境,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和发展,按照《淮北师范大学校内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校行字〔2015〕2号)的要求,党委宣传部近期拟对校内自办报刊进行年度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已在宣传部备案,并已拥有校内出版物刊物编号的各类校内出版物。
二、审核办法
1.自查。各报刊主办单位撰写2015年度办刊总结报告,认真总结办刊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与有待改进之处。
2.展示。各报刊主办单位将当年出版的刊物用展板的形式予以展示,拟在思源广场集中举办“淮师大校内出版物风采展”,并以此作为评报、审核的依据。展板应标注刊物名称、办刊宗旨及栏目设置等信息。展出时间另行通知。
3.审核内容。对刊物的定位、内容、形式、编排、创新性、特色点及其他信息进行审核。对其中的优秀者,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定位混乱、内容不良、形式庸俗、文图错误严重的报刊,将令其整改,整改不力者禁止出版。
4.审核方式。采取专家评审与读者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专家评审占百分之八十,读者评审占百分之二十。每份刊物可推荐一名指导教师或学生编辑参与评审。
三、审核时间
请各报刊主办单位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办刊总结报告、当年出版的样刊一式两份及展板送至相山校区行政楼305室易海明老师处,并留下刊物第一责任人的联系电话。不送者视为弃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