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关于省级教研和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省级教研、科研项目的运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项目成果标注形式,经学院研究决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按照《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淮师大信息院字[2014]25号)执行。
二、省级项目须参加中期检查,且须有阶段性研究成果;如无成果,学院将按照规定暂停项目经费的使用。
三、项目成果须标注“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Information College,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 Huaibei 235000, China)”或“淮北师范大学某某学院/信息学院(… College/Information College,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 Huaibei 235000, China)”字样及项目课题编号,否则项目成果不予认定。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标准执行。特此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科技部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