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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6-04-11 17:11:5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2015年底因政府采购流程尚未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结转至2016年继续使用,但必须在2016年6月底之前完成采购所有流程并支付完毕,否则将按规定全部收回。对执行不及时造成经费被省财政收回的,由项目单位承担责任且扣减相关责任单位下年经费指标。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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