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文件精神和淮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在校外专家评审会评审的基础上,经校学位委员会投票表决,拟撤销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法学理论(030101),拟增列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法律硕士(0351)。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5月6日—5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于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6日之前向研究生处或纪委反映。
电话:3803497(研究生处) 3803252(校纪委)。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