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配合学校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校工会、校团委、党委宣传部、音乐学院将联合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大合唱”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长征精神 献唱赞歌给党
二、活动时间: 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活动地点: 四园广场
四、参赛说明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织合唱团,合唱团规模控制在20-60人。各学院可由教职工和学生共同组团,但教职工人数不能少于15人。后勤机关总支所属单位、行政机关第二党总支所属单位可以总支为单位组团。
2、每个参赛单位选唱一首歌曲, 选曲必须紧扣活动主题,以弘扬长征精神、歌颂党、歌颂祖国为内容。为增加演出效果,可以根据情况安排朗诵、领唱,但朗诵者、领唱者必须为本演出单位人员,不得外请。指挥者和伴奏者可以是本演出单位人员,也可以外请。
3、各参赛单位所选曲目务必于5月20日前报校工会,并明确一名联系人。
4、校工会为每个参赛单位提供参赛补贴,用于服装、化妆、道具、饮用水等支出,但不得用于就餐和发放实物。
五、评比及奖励
1、本次大合唱比赛采用现场评分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奖牌。音乐学院代表队不参与评奖。
2、评分标准
(1)基础分(60分)
①演唱技巧(50分):声音洪亮,音色和谐,层次清晰,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协调,表演完整。
②参赛教职工人数符合要求(10分)。每少一名教职工扣除1分。
(2)演唱形式与指挥(30分)
①指挥动作协调,能配合上节奏,打出拍点,充满激情,能很好地调动整个合唱队员的激情,完美地诠释乐曲内涵(10分)
②现场气氛好,整体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10分)
③演唱形式新颖,有一定创意(10分)
(3)服装纪律(10分)
衣着整洁得体,精神面貌好,进出场有序。
六、活动要求
1、“庆祝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大合唱”比赛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参加。
2、各部门工会要认真组织好合唱队伍的选拔工作,加强对所选曲目、指挥、领唱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并以此为契机,增强广大师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爱国热情。
3、为本着既隆重又节俭的方式组织比赛,严禁各参赛单位借参赛之际购置豪华服装和道具,也不宜租借制作华丽服饰和道具,建议选用文化衫等类服饰参赛,如选用文化衫类服饰参赛,可以印制淮北师范大学校名和校徽等主标识,以体现团队精神和学校形象。
校工会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音乐学院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