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常委、副校长 高玉兰负责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人事人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招投标管理、外事、港澳台侨事务、留学生教育与管理、学报、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分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学报编辑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协管:社会合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联系教学单位:化学与化工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