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文明校园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规范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根据市文明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就创建文明校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山校区中门、北门门前、门内,包括门内道路两侧停车位外不得停放机动车、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凡已停放的,请于2022年8月11日18:00前自行驶离,逾期不驶离的,作为无主“僵尸车”统一清理。
二、校园内各类车辆,包括机动车、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均应按位停放。凡不按位停放的,予以吊离、搬运、清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主自负。
三、9#、10#住宅楼住户乱搭的建(构)筑物和乱堆放的杂物,请于2022年8月11日18:00前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的,由学校统一清理,所产生的费用,从工资(补贴)中予以扣除。
四、创建文明校园,是广大教职工的共同责任。希望全体教职工提高文明素养,坚守文明行为,自觉遵守文明创建规定,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学校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特此公告。
淮北师范大学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