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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08-06-04 09:04: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党总支:
     2008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党总支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夕至少应安排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的党员教育活动,做好文明离校工作。对毕业生党员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希望。要求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在离校前全部转出。
    2.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可以应事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落实好组织关系接收的党组织名称)。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工委或党委),也可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按照相关要求,从今年开始,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不再保留。
    5.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08年6月份。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程序及要求
    请各党总支填写《2008年毕业生党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于2008年6月20-23日送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须加盖公章后以纸质上报,同时发邮件到:zuzhibu3263@163.com)。
    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及时给予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请各单位在学生离校之前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给学生党员本人,并要求学生党员在《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上签字领取。
四、做好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请各党总支对毕业学生中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材料认真归档,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五、要求
    1.各党总支就2008届毕业生党员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明确要求毕业生党员应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党组织,便于及时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如有遗失、写错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组织部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办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组织关系迁入出现问题或者延迟迁入时间的的,由学生自行解决。
    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4.请各党总支严格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日程安排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党委组织部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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