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暑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09年暑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1日—8月28日。学生考试结束后,由各学院安排离校放假。下学期8月29、30日返校报到注册,8月31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在放假后三天(即7月11日、12日、13日)和下学期开学前三天(即8月28日、29日、30日)正常上班。
教职工假期离校三天以上需向本单位领导留下去向和联系方式,各单位负责人离校应向分管校领导请假说明。
二、有关工作安排
1.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派遣、文明离校工作,做好招生准备和新生录取工作。
2.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安排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3. 学工处、团委、后勤集团等部门要安排好暑假留校学生的生活,做好安全工作。
4. 本学期结束前,教务处和各学院要安排落实好新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和教材;研究生处负责安排好研究生教学计划。
5. 教务处、国资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教学、学生住宿用房,做好学生宿舍、教室的维修、维护等工作。人事处和有关单位要做好新进教职工的各项安排工作。
三、安全保卫工作
1. 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做好以“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各学院在学生离校前集中进行一项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假期间注意安全,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暑假期间的安全。
2、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工作。水、电、气等管线的安全检修、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的管理要责任到人。财务、微机室、图书馆、档案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及贵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安全措施。水电服务中心要安排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抢修预案。各单位对所属重点要害部位要轮流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守护,杜绝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学校对发生安全事故和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将追究责任。
3. 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部位是学生公寓、教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放处、有潜在危险的线路、设施和教工宿舍区等。
4. 保卫处要加强昼夜值班、巡逻,加强门卫管理,严格会客制度和携物出门手续,做好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5. 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旅途和暑期安全的教育。
6. 暑假期间,教室、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单位要做好办公场所、实验室等的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证实验室安全。后勤集团要保证科研用水、用电的供给,并安排人员看管好教学楼、实验楼和学生宿舍。
四、值班工作
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学院设总值班室,地点:教育交流中心214室,白天值班电话3802093,晚间值班电话3802294。暑假作息时间安排: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请将值班表于7月10日前送学校办公室综合科。
五、假期中学校如有重大活动安排,将另行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