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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史馆陈列实物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9-07-07 15: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全校教职员工、各位校友:  
      为了弘扬学校建校三十多年来的优良传统,展示办学成就,充实和完善学校校史陈列馆,特向校内各级单位、全校教职工、各位校友征集建校以来至2009年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照片资料及实物材料。
一、征集范围  
1、学校早期领导人、各系(院)、部(处)、直属单位领导、教授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教案、手稿及信函等;个人照片和使用过的有关典型实物等。
2、学校早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各类文件、印章、校徽、校标、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等)、纪念章、奖状、票证、成绩单等。  
3、个人珍藏的就读时期能反映当时学习生活的生活照、纪念照、课本、笔记、作业、奖品、校服等各种可资纪念的物品。  
4、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拓片,以及带有以前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5、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  
6、校友中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领导干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企业家的资料和相关实物。
7、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省部级及其以上教学、科研重要成果的照片、实物、音像等(特别是近十年的)。
8、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
9、其它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要求  
所有校史资料(实物)请配以详细的文字说明,最好能撰文讲述其背后的故事。
三、征集办法
1、广泛宣传征集的价值及意义,积极发动全校教职员工、曾经在校学习和工作过的校友及其亲属、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单位和各方面人士将其收藏的有关校史资料(实物)捐赠给我校,以供观瞻和研究。
2、捐赠原件有困难者,可将原件提供给我校宣传部进行复制、翻拍,校史办负责将原件归还本人。
四、登记与鉴定
学校对所接收的每件校史资料(实物)逐一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按照文物管理的规程予以保护珍存,择要展出。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淮北师范大学行政楼306室
联 系 人:谢琪梅
联系电话:0561—3803070 
 
 
 
 
 淮北师范大学

二○○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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