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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09-11-12 09: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文件规定,我国2009年底将全面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我校按照淮北市地税局的统一安排,于2009年10月份正式开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系统开通后,本校在职职工除工资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均要纳入系统统一扣税,各单位在申报时需提供工号、姓名、发放金额等。
    2.各单位在申报外聘人员劳务费等时需要同时提供《外聘人员纳税信息表》和发放表各一份。《外聘人员纳税信息表》请在校财务处网页下载,该表详细记录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邮政编码、通信地址等信息。外聘人员包括外聘专家、离退休人员、学生以及临时雇用人员等非本校在职人员。
    由于申报工作的需要,各单位申报时间为每月13号至月末,申报时请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为了方便各单位报送,其中电子版可以直接用介质拷贝,也可以发送至邮箱ccj@chnu.edu.cn
 
联系人:陈传江  陶元磊
联系电话:3802378
 
 
财务处
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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