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校优秀主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优秀主讲教师选拔与培养暂行规定》(淮北师范大学人字[2006]19号)精神,请各学院对照考核标准,认真做好2009年度本单位校优秀主讲教师的考核工作。考核表及相关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09年1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 系 人:王胜军
联系电话:3802240
附:
据《淮北师范大学优秀主讲教师选拔与培养暂行规定》(淮北师范大学人字[2006]19号),院优秀主讲教师业务工作符合以下条件为合格:
⑴ 年度教学工作量超出240学时,教学效果好;
⑵ 每年为本科生举办学术讲座一次;
⑶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人事处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