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单位报送电话号码的通知
各单位:
因更名成功,学校决定重新制作淮北师范大学电话号码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于4月15日前将本单位办公室和在编教职工的电话号码(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办公室综合科。
1、各单位用EXCEL文件制作表格(样式须根据模板制作,见附件),文件名统一以各单位名称开头,例如:“政法学院电话号码.xls”,以避免出现“电话_某某单位”这种名称形式。
2、各单位须仔细审核所报的电话号码,以免出错,并在电子表格的下方注明填表人。若电话号码报送后发现错误,请及时联系学校办公室。
3、电子文档输入完毕可传至 yuanban@chnu.edu.cn 邮箱。(发送时请注明各单位名称)
联系人:曹 磊 联系电话:3802093 3802000
附件:某某单位电话号码.xls
淮北师范大学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