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教字〔2010〕57号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2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特色专业建设点、教学团队、教坛新秀、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条件
除“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外,要求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方能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已立项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具体参见“201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从教务处网页下载)。
三、有关要求
1.时间要求: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学团队、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7日;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2日;省级教坛新秀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确定推荐项目的材料将于6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
2.材料要求: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时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确定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后提供一式六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3.各学院应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向归口职能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申报限额择优、按时推荐。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