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受赠资产登记手续的通知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0-05-26 10:26: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单位: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以学校及各单位名义受赠的物资为国有资产,为确保受赠资产不流失,请有关单位认真填写《淮北师范大学受赠资产登记表》(表样附后),于5月31日前携表至国资处办理受赠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附:淮北师范大学受赠资产登记表.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年5月2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