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支撑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
已经上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单位,务必于2010年6月7日(星期一)下午5点30分之前,将所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复印件汇总上报财务处,支撑材料的范围包括:
1、 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批文
2、 省级创新团队批文
3、 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含教育厅重点项目)批文
4、 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批文
5、 论文目录(近三年重点期刊)
6、 其他省级以上奖励
联系人:陈传江
联系电话:2378
财务处
2010年6月7日